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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编辑:抚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06-28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一)会计凭证传递的作用

1、有利于及时进行会计记录。

2、有利于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和进行会计监督。

(二)会计凭证传递的设计原则

会计凭证的传递一般包括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两个方面。在设计会计凭证传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会计凭证的传递要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2、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每一种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方法。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对会计凭证的保管既要做到完整无缺,又要便于翻阅查找。其主要要求有: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部门依据会计凭证记账以后,应定期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归类整理,将各种记账凭证按照编号顺序连同会计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起加具封面、封底,然后装订成册,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并由装订人员在装订封签处签名或盖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被抽换。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印。向外单位提供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3、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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